6月12日,中央紀委 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關于《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文振富被開除黨籍》的公告:
公告指出,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三峽集團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三峽集團紀檢監察組、湖南省長沙市監委對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文振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中國三峽集團黨組研究,決定給予文振富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三峽集團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湖南省長沙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文振富,男,漢族,1961年7月生,湖北監利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華中農學院農業經濟系農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國家發改委研究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的專家。
1979.09——1983.08,華中農學院農業經濟系農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生;
1983.08——1986.12,中國種子公司干部;
1986.12——1989.09,農業部辦公廳副主任科員;
1989.09——1990.03,農業部辦公廳主任科員;
1990.03——1991.10,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三局主任科員;
1991.10——1992.06,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三局三組二秘;
1992.06——1992.11,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三局三組副組長;
1992.11——1993.07,國務院副秘書長李昌安同志處秘書;
1993.07——1993.09,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三局二秘;
1993.09——1994.05,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三局一組副組長;
1994.05——1998.07,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三局一組組長;
1998.07——1998.07,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四處處長;
1998.07——2000.08,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助理政務專員兼四處處長;
2000.08——2004.02,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助理政務專員;
2004.02——2005.08,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委常委、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2005.07國務院辦公廳政務專員);
2005.08——2008.07,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東北辦)綜合組組長(正司級);
2008.07——2009.1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東北振興司司長(隨機構撤銷轉入發改委);
2009.11——2011.09,湖北省武漢市副市長(掛職),國家發改委東北振興司司長。
2011.09——2012.04,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12.04——2013.03,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副主任.。
2013.03——2017.05,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7.05——2019.12,湖北省宏泰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12——2020.01,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2020.01,任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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