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威海漁政消息,近日,某風電公司在山東海域建設海上風電場項目期間,存在嚴重違法用海行為,被處以罰款157萬余元。
據悉,該項目在風機布設、海底電纜鋪設等關鍵施工環節,未嚴格遵循海域使用權證書核準的界址范圍,部分設施實際建設區域超出獲批紅線,構成“未經批準非法占用海域”的違法事實。經執法部門精準核查,確認違法用海涉及多類建設環節,違規事實清晰、證據確鑿。
該風電公司的違法用海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必須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根據法律及執法裁量標準,結合違法用海的實際情況、危害程度等因素,執法部門作出最終處罰決定:1.責令涉事企業立即退還非法占用的海域,限期采取生態修復措施,恢復海域原狀;2.對非法超界用海行為處以罰款157萬余元,罰沒款項全額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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