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華能河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發布第三次嚴正聲明,針對近期仍有不法企業冒用該公司名義違法違規開展業務活動的情況,予以公開澄清并重申法律立場。

這是繼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27日兩次聲明之后,該公司再次就該類侵權行為向社會發出嚴正警示。
自2025年底以來,華能河北新能源陸續發現有不法分子及企業冒用該公司名義,在河北、山西、陜西、云南、內蒙古等多地,以“微風發電項目”“智慧路燈微風風電項目”等名義開展相關業務活動,嚴重侵犯該公司名稱權和商業信譽,并對相關市場主體造成誤導。
在2025年12月24日發布的首次聲明中,華能河北新能源針對陜西省西安市藍田縣焦岱鎮出現的“智慧路燈微風風電項目”冒名行為予以澄清,明確表示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以該公司名義開展該項目,任何冒用行為均屬違法,該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26年1月27日,華能河北新能源再次發布嚴正聲明,指出仍有不法分子在多地冒名開展“微風發電項目”相關業務,并明確華能河北新能源未與“河北麟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工恒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簽訂任何合作協議及施工合同,市場流傳的相關合同及協議均屬虛假,所加蓋公章系偽造。該公司已就該情況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2026年3月25日的最新聲明中,華能河北新能源進一步披露了4家涉事單位名單,分別為:
1. 河北麟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中工恒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西安藍天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4. 陜西云海恒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華能河北新能源重申,與上述4家單位無任何業務關系,未授權其使用該公司名稱、印章、標識,也未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上述單位發布的信息、開展的業務、組織的活動及收取的費用均與華能河北新能源無關,該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針對“微風發電”業務,華能河北新能源在最新聲明中明確:該公司從未開展過“微風發電”業務,該業務不在其經營范圍內;從未授權包括上述4家單位在內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在任何地區推廣、開發、辦理該業務;此后也將不會授權任何公司或個人開展該業務。凡以華能河北新能源名義開展此類業務活動的,均系違法行為,其一切行為及后果均與該公司無關。
華能河北新能源表示,針對冒用其名義的侵權行為,將保留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堅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與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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