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四川資陽市經信局在政府網站發布了《資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聚焦當前資陽氫能產業的關鍵環節和突出堵點,內容包括支持國省首臺(套)產品應用、支持研發成果轉化、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支持建設氫能產業園、產業基金賦能、支持產業強鏈補鏈、開放應用場景、支持氫能多元場景推廣應用、鼓勵氫氣消納與降本增效、做實全方位金融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12條支持措施。
《意見稿》提出了多條補貼、擴展氫能應用場景的政策,包括支持高碳排放工業企業實施氫能替代化石能源技改、支持加氫站用地“工轉商”、氫能應用按國家最新示范應用積分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配套等。部分政策條款如下:
支持國省首臺(套)產品應用。支持氫能首臺(套)裝備與首批次材料重大技術創新,對經認定的國家、省級氫能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產品并實現上市銷售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建立加氫站項目快速審批綠色通道,對化工園區外建設的制加氫一體站,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在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露天停車場、公交站場等區域,依法依規建設企業自用加氫站。支持在存量工業用地建設制加氫一體站并提供加氫服務,設置2年過渡期,加氫站建設用地在過渡期后可以“工轉商”。對加氫價格不高于25元/公斤、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kg的加氫站,按每公斤最高不超過20元給予運營補貼,單站每年最高500萬元。
支持產業強鏈補鏈。鼓勵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用氫等核心裝備或零部件、關鍵材料等重點領域項目投資,對竣工投產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現有企業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實施技術改造,積極向氫能轉型,對完成技術改造并投用的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開放應用場景。支持擴大開放氫能交通、氫供能、氫儲能、氫工業、應急保障等氫能應用場景,開展示范應用和場景賦能;市內行政事業單位及市、縣(區)屬國有企業新增和更新應急保障裝備、物流運輸車、渣土車、市政車輛、特種裝備等,氫能裝備不得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
支持氫能多元場景推廣應用。支持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項目建設,對參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項目的運營單位,按照國家最新示范應用積分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配套;對本地運營單位使用氫動力軌道機車、礦卡、叉車、兩輪車、航空器、備用電源、熱電聯供、氫儲能發電等,按國家最新示范應用積分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配套。
鼓勵氫氣消納與降本增效。支持高碳排放工業企業實施氫能替代化石能源技改項目,對技改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氫氣使用量給予2元/公斤,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用能補貼;支持建設天然氣管道摻氫示范項目,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建立氫能產業項目服務專班,推行項目“拿地即開工”,實施手續代辦、幫辦制度;建立企業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實行“限時辦結、閉環反饋”;對已通過環保、安全等相關評審并達到準入要求、信用良好的正常生產經營企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政策全文如下:
資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四川省進一步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及推廣應用行動方案(2024—2027)》《四川省氫能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25—2035)》及四川省氫能十大應用場景部署,搶抓成渝氫走廊建設戰略機遇,圍繞“制儲運加用”全鏈條發展,聚焦研發、轉化、落地、壯大全生命周期賦能,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爭創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城市,推動氫能產業全鏈條高質量發展,結合資陽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鼓勵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一)支持國省首臺(套)產品應用。
支持氫能首臺(套)裝備與首批次材料重大技術創新,對經認定的國家、省級氫能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產品并實現上市銷售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二)支持研發成果轉化。
對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氫能研發成果落地園區的投資機構或者企業,項目孵化期滿實現量產或完成首輪市場化融資的,單個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三)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支持企業和社會資本圍繞氫能產業發展投資建設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新興產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工程轉化中心、專業技術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分別給予100萬元、4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部級和廳級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鏈主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協同開展技術研發、標準制定、場景驗證,按聯合體研發成效綜合評價,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建成氫能檢測、認證、計量公共服務平臺的,單個平臺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協、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二、完善基礎設施和產業配套
(四)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
建立加氫站項目快速審批綠色通道,對化工園區外建設的制加氫一體站,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在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露天停車場、公交站場等區域,依法依規建設企業自用加氫站。支持在存量工業用地建設制加氫一體站并提供加氫服務,設置2年過渡期,加氫站建設用地在過渡期后可以“工轉商”。對加氫價格不高于25元/公斤、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kg的加氫站,按每公斤最高不超過20元給予運營補貼,單站每年最高500萬元。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五)支持建設氫能產業園。
規劃建設氫能產業園,出臺氫能產業園運營管理辦法,實現企業拎包入住。依托氫能產業園,搭建共享研發實驗平臺、公共中試平臺、檢測驗證平臺等,降低企業成本。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
三、加快企業聚集和項目落地
(六)產業基金賦能。
設立氫能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聚焦種子期、初創期氫能科創企業,設立投早、投小基金,開通投資綠色通道,優先立項、快速盡調。積極推進綠色能源專項基金組建,鼓勵引導專項基金和社會資本方對氫能賽道優質企業進行接力投資;支持鏈主、專精特新企業產業鏈整合、關鍵技術攻關。加大對已投企業的增值賦能力度,強化“投貸聯動”“投保聯動”,配套上市輔導、綠色融資對接等服務,全鏈條賦能氫能企業持續成長壯大。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七)支持產業強鏈補鏈。
鼓勵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用氫等核心裝備或零部件、關鍵材料等重點領域項目投資,對竣工投產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現有企業對標行業先進水平實施技術改造,積極向氫能轉型,對完成技術改造并投用的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四、支持場景開放和推廣應用
(八)開放應用場景。
支持擴大開放氫能交通、氫供能、氫儲能、氫工業、應急保障等氫能應用場景,開展示范應用和場景賦能;市內行政事業單位及市、縣(區)屬國有企業新增和更新應急保障裝備、物流運輸車、渣土車、市政車輛、特種裝備等,氫能裝備不得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九)支持氫能多元場景推廣應用。
支持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項目建設,對參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項目的運營單位,按照國家最新示范應用積分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配套;對本地運營單位使用氫動力軌道機車、礦卡、叉車、兩輪車、航空器、備用電源、熱電聯供、氫儲能發電等,按國家最新示范應用積分補貼標準的50%給予地方配套。
〔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十)鼓勵氫氣消納與降本增效。
支持高碳排放工業企業實施氫能替代化石能源技改項目,對技改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度氫氣使用量給予2元/公斤,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用能補貼;支持建設天然氣管道摻氫示范項目,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五、優化氫能產業發展環境
(十一)做實全方位金融服務。
對氫能企業新增貸款用于生產經營的部分,按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10萬元。創新開發“園區e貸”“科創貸”等金融產品,設立風險分擔資金池,提升中小微氫能企業融資能力;設立應急轉貸過橋資金池,降低企業轉貸成本和風險;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創新金融產品,為氫能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支持企業、孵化平臺入駐園區廠房,除享受相關產業支持政策外,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廠房租金入股方式,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資陽市分行,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十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搭建產業供需對接平臺,組織供需對接會,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信息互通。建立氫能產業項目服務專班,推行項目“拿地即開工”,實施手續代辦、幫辦制度;建立企業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實行“限時辦結、閉環反饋”;對已通過環保、安全等相關評審并達到準入要求、信用良好的正常生產經營企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入駐氫能企業除上述政策外,還可享受人才引進、住房、子女入學、技能培訓、產業發展等“一攬子”政策。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本政策按照“直達快享”原則,由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和兌現工作,市級財政根據各縣(區)已兌現資金情況,雁江區、高新區、臨空經濟區按30%的比例,安岳縣、樂至縣按20%的比例,在市級工業發展資金中補助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本政策與國、省政策可疊加享受,與市級政策重疊的就高不就低,自2026年 月 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關于《資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一、制定背景
當前,國家與省級層面密集出臺氫能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開展氫能綜合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發布《四川省進一步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及推廣應用行動方案(2024—2027)》《四川省氫能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2025—2035)》,并部署氫能十大應用場景。
資陽搶抓成渝氫走廊建設戰略機遇,立足本地產業基礎,亟需出臺專項政策推動氫能產業布局落地。通過精準政策扶持,引導創新資源、產業資本、市場主體集聚資陽,推動氫能裝備制造、場景應用、基礎設施建設協同突破,助力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培育經濟增長新引擎,提升區域氫能產業競爭力與示范效應。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本政策措施”)在起草過程中,嚴格依據國家及四川省氫能產業規劃、上位政策,對標周邊及先進地區,結合資陽產業基礎與成渝氫走廊定位,經多方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完善后形成,旨在通過體系化、精準化的扶持舉措,為資陽市氫能產業建圈強鏈、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政策支撐。
二、支持方向
《本政策措施》聚焦當前資陽氫能產業的關鍵環節和突出堵點,內容包括支持國省首臺(套)產品應用、支持研發成果轉化、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支持建設氫能產業園、產業基金賦能、支持產業強鏈補鏈、開放應用場景、支持氫能多元場景推廣應用、鼓勵氫氣消納與降本增效、做實全方位金融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12條支持措施。涵蓋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構建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融合的全方位政策支持體系。
三、申報方式和資金下達
由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和兌現工作,兌現結果報相關市級部門復核后轉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匯總,市級財政根據各縣(區)已兌現資金情況,雁江區、高新區、臨空經濟區按30%的比例,安岳縣、樂至縣按20%的比例,在市級工業發展資金中補助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對套取騙取獎補支持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
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套取騙取獎補支持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并勒令退回資金。在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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