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貴州省平塘縣應急管理局發布《平塘大塘風電場“3·9”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顯示,2025年3月9日15時30分許,平塘縣大塘鎮風電場項目8號風機施工現場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80萬元。調查認定,平塘大塘風電場“3·9”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汪*安全意識淡薄,違反安全規定,對高處墜落風險認識不足,未經高處作業培訓持證,不具備高處作業安全知識和技能,未使用防墜器和安全帶,在下垂直爬梯時,踩空墜落。
事故間接原因:
1、中泰公司未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致使施工人員串崗,違規安排無高處作業證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2、中泰公司施工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項目復工后項目經理、執行經理均未在項目部履職,安全員未在現場跟班監督作業,現場管控缺失,致使施工人員隨意私自上下平臺,為事故的發生埋下風險隱患。
3、中泰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高處墜落風險認識不足,無視安全操作規程。
4、安能二公司平塘項目部作為總承包方,統籌協調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訓流于形式,走過場,導致施工人員未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5、負有項目監管職責的工信局,在新興業態項目監管中,缺乏監管專業知識和經驗,檢查時發現不了安全隱患,對施工過程高風險評估不足,監管督促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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