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柳州市融安縣林業局發布《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廣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經查,2025年6月至9月,該公司在未辦理林地使用許可手續的情況下,為實施柳州融安大良鎮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35KV集電線路工程項目,擅自在潭頭鄉新林村、何洞村的林地上挖掘平整建設塔基,改變林地用途面積達0.2906公頃,森林類別為重點公益林和一般商品林,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相關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裁量基準,融安縣林業局作出處罰:1、限于2027年5月30日前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2、處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林地0.2906公頃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費用29520元的1.3倍罰款,計38376元。
詳請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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